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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土地二轮承包问题包括:二轮土地承包没有分到土地,但之后通过土地调整,补上了承包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过农村集体组织三...
土地确权应该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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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自行承包经营,经五方共同协商,对原承包土地的处置办法,达成以下协议: 1、分户后各户所承包集体的土地为:甲方亩,乙方亩,丙方亩,丁方亩,卯方亩。具体承包地块见下表:(土地承包地块分户明细表附后) 原户主 姓名 分户后承包地分配 地块名称 种类 块(丘)数 面积 四至界 东 南 西 北 甲 方 姓 名 乙 方 姓 名 丙 方 姓 名 丁 方 姓 名 卯 方 姓 名 2、本协议达成后,原承包户与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已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承办单位收回并加盖“作废”公章。各户按本协议自行与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及时分别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丁、卯、集体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办单位各一份。 4、本协议自甲、乙、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不明发生的争议。即在无法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或者谁享有使用权的情况下,那么对于这种争议,则应当首先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争议双方的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诉讼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诉讼,而且是一种将行政复议作为前置的诉讼程序,而非民事诉讼。
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承包的土地确权归承包人。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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