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权的执行力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强制支付。法律仅仅赋予债权请求力是不够的,还必须赋予债权执行效力,从而为债权的实现...
债权的执行力,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强制实现其给付的效力。法律仅赋予债权以请求力是不够的,还须赋予债权以执行效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 《执行规定》61条明确规定:“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申请书。 2、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 3、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 执行到期债权,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4、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 《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制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因为这是实体法上的异议,关系到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存在多少,是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确认的。 5、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履行债务通知书就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执行裁定书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被执行人的财产价格,而无需拍卖或出售。不适合拍卖或者双方同意不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出售或者自行出售。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交给有关单位。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428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