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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优惠,用继承房产出售个人所得税还需要交纳吗

2021-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个人将通过捐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房屋出售,购房时间根据捐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个人必须以赠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性,有效的法律证明书,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个人继承的财产再次出售时,购房时间可以根据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购房时间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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