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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
暂住证跟居住证的区别如下: 1、暂住证在非户籍所在地短期居住时可以申请,主要起证明作用; 2、居住证需要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时申请,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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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居住证的快速办理方式为: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协商缩短办证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可延长或加快办理。
如果需要申请《居住证》,申请人应前往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这以自己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为准。请确保提供上述材料。 2.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且已在本市连续就业满6个月或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或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条件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确保提供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确保申办材料的真实性。
一、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住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 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劳动合同;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符合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5、《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 (1)申领人父母的《居住证》; (2)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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