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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终局裁决的适用类型如下: 1、工伤医疗费用纠纷需要支付; 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请求支付。...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仲裁的范围。相关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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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工伤事故分别在第一部份人格权纠纷规定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同时又在第六部份劳动争议人事争议规定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前者属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法(部门法)的调整,后者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劳动争议案件,受《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部门法)的调整。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不足当地最低工资12个月的,是终局裁决。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金额不足当地最低工资12各行业的,属于一裁终局的终局裁决;超过12个月的,不是终局裁决。《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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