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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士官可以一次性单独休婚假最多10天。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每年还可以休探望配偶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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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故现役军人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除按照规定享受3个月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女方为军人,产假可以有90天呢,男方为军人,护理假也有15天)
在我国现役军人的婚假是三天。且晚婚的军队人员,可以增加晚婚假7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军队人员登记结婚的,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三天婚假,且晚婚的军队人员,可以延长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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