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权要求退货。销售代理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在于,代理商始终未取得所代理产品的所有权,而是根据授权者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这在《...
有权要求退货。销售代理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在于,代理商始终未取得所代理产品的所有权,而是根据授权者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这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代理权终止后,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则代理行为有效;或者构成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也有效的。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代理行为不对被代理人和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权终止代理行为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代理关系终止以后,代理人就没有权利再继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如果原代理人继续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就属于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因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委托代理的代理权限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法定代理的代理权限以法律的规定为准;指定代理的代理权限以有关单位的指定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