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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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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别终止劳动关系和停缴社保。 4、单位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员工和单位解除的方式存在很多种可以是员工本人提出,也可以是单位提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时解除。员工本人意愿离职一般是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到期之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员工提出和单位协商解除。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存在员工违纪辞退、单位裁员、协商解除以及无故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法律规定情况终止劳动合同,一般为、单位破产、以及员工达到等。《》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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