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洽谈调停,调停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使专人妥善保管...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纠纷案例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同时向医教部报告。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4、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5、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6、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 1、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者行政调解; 3、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在诊断、检查、治疗、供药及收费过程中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有权在支付医疗费用前审验医疗处方(医嘱)、诊疗报告单、病案、费用收据等有关资料。必要时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和价格管理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或其他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医疗处方(医嘱)、诊疗报告单、病案、费用收据等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谎报、瞒报或者隐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4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