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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全体成员,一般需要公示)同意;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
转让,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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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广东惠州农村宅基地到2012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到2012年底前完成90%以上已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申请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申请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不得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逾期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再按照土地总登记办理,此后申请办理登记的,依照《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原老八区范围内已持有《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逾期未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原《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超过记载有效期后自然失效。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制度,尤其是征地政策和宅基地政策改革,直接关系着8亿农民的切身利益,决定了农民拿到手里的钱有多少,也直接关系着我们投资农业的人付出的成本有多少。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现在我们来看看,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7年有哪些变化?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这些就是农村宅基地现行政策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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