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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法院判决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第一需考虑游泳馆及救生员是否取得了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第二需考虑游泳馆是否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第三需考虑游泳者本身是否具有导致溺水事件发生的情况。
游泳鞋子被偷后,游泳馆是否会赔,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游泳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游泳鞋子被偷后,游泳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游泳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游泳馆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让第三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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