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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班是否能延期上,主要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游泳合同,来确定培训事宜,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合同的履行。游泳班并不是固定必须在某个时间段必须要上,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若培训方不同意,上课人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除合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第一需考虑游泳馆及救生员是否取得了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第二需考虑游泳馆是否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第三需考虑游泳者本身是否具有导致溺水事件发生的情况。
游泳鞋子被偷后,游泳馆是否会赔,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游泳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游泳鞋子被偷后,游泳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游泳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游泳馆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让第三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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