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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仍属于本村村民,依法享有取得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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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着这一法律规定,必须确保农村妇女承包土地的权利。一是在开展延包之前嫁入的妇女,当地在二轮承包时应分给嫁入妇女承包地。二是妇女嫁入时已经完成延包工作的,妇女嫁入方所在地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并凭出嫁妇女所在地收回土地证明分给其土地。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所在地不得强行收回其原承包地。如嫁入方实行三十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办法,则出嫁妇女原籍承包地应予以保留,已经收回的应重新分给。三是离婚和丧偶妇女以及男方到女方家招婿的,如其户籍仍在原居住地,原住地应保证其有一份承包地,如迁到其他地方,同样按着一、二项规定精神办理。
你问题没有说清楚。陕西省对此类问题有专门规定。你对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是嫁到外村还是本村,户口为何未迁出都没说,很难给你准确解答。对象如是城镇户口,可以要求分配该笔钱;对象如实农村户口,你没迁户口是非你自身原因造成的,并在原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且未享受男方所在村组收益分配权的,可以要求分配该笔土地补偿款。
通常在协议关于户口迁出的问题上,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格式中添加关于户口问题的特别约定。由于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民事约定,故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大家可以在起草时约定对方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自行把迁出,否则需要按逾期每天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该补偿金并非离婚补偿金)。这样约定后,一旦对方拒绝迁出户口,则可以凭此离婚协议向提起诉讼,诉讼要求不是对方迁出户口,而是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补偿金。这样做,法院就会受理并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而对方面对不断累积的补偿金往往会自动把户口迁出。离婚后户口迁出问题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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