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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面积当然有限制的,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33条: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面积有具体标准,不能随意申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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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面积有限。农村村民申请按照当地住房管理部门的要求申请住房用地面积,而不是农民想建多少就建多少。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面积有具体的标准,不是可以任意申请不受限制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房屋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据此,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面积限制根据各省市具体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这个应该是按照人口分配的。《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根据以上的法规规定,你家的宅基地面积有可能超过了规定的限额,做罚款处理是有法可依的有的地方严格执法的话,超过的部分还会被要求拆除的呢。至于罚款的“价格”,应该不会是仅仅针对你家的,那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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