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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通知金本质上也是一种经济补偿,需要缴纳。收入在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到3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月平均分,个人取得的一次...
劳动合同解除的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代通知金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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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代通知金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的“代通知金税”全意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替不提前30天通知的预支金”,其性质还是工资,不能适用一次性补偿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规定,应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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