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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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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一)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的;(二)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三)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贡献的。
社会力量设奖是本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的有序运作。
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对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和参与评审工作的其他人员建立信用档案,作为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聘请、选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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