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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不能取代民事赔偿。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但部分民事赔...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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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的。一般是两种情形: 1、“发生公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因为工伤赔偿主体与民事赔偿主体同一,不能要求单位赔偿两次。 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情况下两种适用没有先后顺序之分,且劳动者可以获得来自单位的工伤赔偿以及来自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详见《最高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批复》(2006)行他字第12号,理解该批复关于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双腿走路,并行不悖的精神。
工伤赔偿不能取代民事赔偿,受工伤者仍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但民事赔偿的部分项目已经赔偿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不需要再支付。
律师关于工伤赔偿后还可以提出民事赔偿吗的问题,给您的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制度强调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着眼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害,不考虑损害的原因和侵权责任;而侵权之债中,个体利益--尤其是弱者个体利益的保护首当其冲,强调是多少损失多少赔偿。两种立法旨趣差异迥然,这使得在法律适用时产生了冲突。因此,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处理适用保险立法与侵权立法竞合时规定了以下做法: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 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通过这种做法,用人单位以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承担工伤责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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