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理由之一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一)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即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且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即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且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才可以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申请。
满足条件可以。《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