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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
债权人的代位权不能提前行使。根据有关法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有关权利,因为债务人忽视了行使其到期债权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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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已届履行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代位权不能提前行使,因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在条件成就前,不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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