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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至四级工伤由各省自行规定是否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所在地区决定是否缴纳。1-4级工伤职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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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可鉴定为伤残十级。 广东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于1个月本人工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于4个月本人工资)。
需要缴纳 属于工伤的是可以办理工伤保险的。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工伤办理程序: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防治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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