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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时未提交即被视为放弃债权,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企业的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的,虽然其债权在企业清算时得不到及时的...
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按期申报债权的,即被视为放弃债权,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企业的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的,虽然其债权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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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1、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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