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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组家庭,双方各自生育了一个子女,在结婚以后,两人生育了一个子女,法律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2、出生的孩子中,有生病的情况,正常工作,无法...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九)再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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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全面放开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后,并不是所有的育龄夫妇都愿意生二胎的。部分生三胎的家庭正好补充了不愿意生二胎的不足,所以新的政策没有提及生第三胎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内容。这实际上就等于暗示生三胎不需要缴交社会抚养费了。目前,中央政府只公布了全面放开二胎这样的原则性决策,具体的实施细则还得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估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草拟实施细则的工作人员对中央政府的政策已经心领神会,不会在实施细则中写上生第三胎需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的条文。具体政策以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阅读!
“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目前正在全国实施的两孩生育新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 生育第三个子女,需要符合法定的再生育条件,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已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计生部门的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相反,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即为超生。
目前,生育第一,第二个孩子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查。再生孩子继续实施生育审查制度。对于想生第三个孩子的夫妇,目前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但个别地方的政策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生第三个孩子,本质上生第三个孩子是违法的,生第三个孩子可能会支付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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