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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022-09-10
饮用水水源的年度取水计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下达。一个供水区域的多个饮用水水源的年度取水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各个水源的水量和水质情况,按照优水先用的原则制定。饮用水水源取水单位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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