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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办理出让手续时该地块规...
1、是不可以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 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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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间不可以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你可以与政府签定协议同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有偿收回,然后政府将该地办理变更为商业用地的手续,然后向社会“招拍挂”公开出让。按法律规定,政府如将该地作为商业用地出让,必须按“招拍挂”方式向社会公开竞价出让,这样,不一定是由你买下来。如果不将土地申请政府协议收回,你自己作为用地人申请土地用途变更,在法律上也是许可的,程序上大致应先申请立项,再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用地变更许可,然后,向原来批..。
土地性质可以改变。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如果是在耕地保护范围内就要多费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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