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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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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我是刚报道,还没有正式上班,就想走了。由于报道当天就和单位签了聘任合同,我想问一下我这是属于解除协议还是解除聘任合同呢?如果经过单位协商,允许我解除聘任合同,我还需要赔偿合同上提出的违约金么? 还有的就是合同上是这样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及其以上,学历为研究生及其以上或学位为硕士及其以上人员,合同期为五年,无试用期。合同期从(2006)年(5)月(9)日起至(2010)年(5)月(8)日止。括号里边的是手写的 这样的话我要按几年来赔偿违约金呢?是四年还是五年? 解答!
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以上的,事业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提前30天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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