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 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所以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间理应也是没有的了。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实际上,从现在的时间看,已经基本不能办理了。
实施全面的两个孩子政策后,到2016年1月1日为止生育,自愿生育的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妇,还没有收到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的情况下,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到2016年6月30日为止(不同省份,期限有点不同,有的省份期限到2015年12月31日为止)。已经收到了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如果遗失或破损,持有证人可以向夫妇当前户籍地乡镇(街)的会计申请新证,新证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时间限制。
《独生子女证》遗失或者损毁,可以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补办独生子女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所以需要提供原证办理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作为补办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夫妻双方单位在个人档案中、原证办理地街道(乡镇)和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您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复印件(加盖出具复印件单位印章)即可到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1人已浏览
17,281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