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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是在1979年。而在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写入宪法: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1、独生子女费执行时间为: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 2、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为每月10元。 3、独生子女未年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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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停办了。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 以前没办独生子女证的还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人口计生法》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现在生育二孩以内已经不需要办准生证了,国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实施普遍二孩政策,生育二孩以内的只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户籍地村委会或是计生部门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之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的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要求再生一个,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此前享受的也不用退还。 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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