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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被查封经权利人许可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2、房屋一经司法机关查封,未经采取查封措施的法院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未经查封申请人同意该房屋的买受人也是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简单的说,因为我国法律采用的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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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解除查封前禁止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六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未经查封申请人同意该房屋的买受人也是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简单的说,因为我国法律采用的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在房屋变更登记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卖方的);往往在这种情形下,买方可以通过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进行维权,或者代为偿还债务要求查封申请人申请解封后获得房屋所有权再向卖方主张赔偿。
1、买卖法院查封的房屋有效合法,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国家机关对房屋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不影响已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经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强制措施已经解除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受人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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