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诉和自诉交叉案件程序规定

2022-08-29
之所以把第二类案件称为“公诉和自诉交叉案件”,是因为该类案件区别于第一类案件(只能选择自诉),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诉,同时也属于公诉范围。二者相互补充。 2、问题B:第二类案件,公诉和自诉交叉,自诉时证据不足可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诉是对自诉的一种救济手段; 3、第三类件,前提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当事人只可以选择自诉手段进行救济,是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