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
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其中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抚养子女;(3)财产处理;(4)债务处理。具体包括:1。离婚登记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抚养应承担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数量和价值,并附上清单;4、共同债权和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6、经济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方法和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望权和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协议中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九、双方签名。十、制作离婚协议的时间。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7、违反协议的责任。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