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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网上签订的合同丢失,您可以先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的合同通常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份。您可以查询密码并重新打印一份。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
1、丢失商品房网签合同需要补办: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2、已做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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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可以找开发商或贷款银行补办。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如果网上签订的合同丢失,建议当事人可以先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的合同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份。您可以查询密码并重新打印一份。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买方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商品房由买方自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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