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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丢失商品房网签合同需要补办: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2、已做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需在...
商品房网上签约合同丢失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丢失情况,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已经做了预售登记,在办理银行按揭前,需要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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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可以找开发商或贷款银行补办。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第二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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