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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公检法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
要看有证据证明的犯罪构成事实和情节。 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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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申请回避; (二)是否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三)整理被告人(包括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自行调查取证; (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六)确定辩护思路及辩护观点,草拟辩护方案,辩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刑讼法》的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该条并没有规定以何种方式进行告知,一般认为鉴于这一证据的重要性,还是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可以将鉴定意见的结论部分转述给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也可以提供鉴定意见的复印件,这样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行使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本人具有多年公安部门工作经历及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如有不明,请及时聘请专业人士提供法律帮助。
取保候审人员、检察院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采集可以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较轻的各种证据。严禁用刑事供应、威胁、诱惑、欺诈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要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件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还可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说明》第61条严禁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经过调查确实是采用刑事供词、威胁、诱惑、欺诈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受害者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词,不能作为制定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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