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下列情形下的借贷行为无效: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贷款人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进行借贷的;以及无放贷资格的出借人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事关合同效力的维护及市场经营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亦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司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非常多的,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为,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