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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撤销生效的法律条件是:经受让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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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主要有以下生效条件: 1、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2、转让的债权不属于不得转让的范围 3、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需达成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 4、需通知债务人,否则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1。转让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2。转让不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转让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5。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权利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的权利不受转让登记程序或者权利的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在转让债权前到期或同时到期; 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除受让人同意外,不得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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