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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
《劳动法》对哺乳期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安排劳动者加班;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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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上面就是我为你提供的哺乳期加班时间规定问题的回答,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劳动法》对哺乳期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安排劳动者加班;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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