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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
1、是的。 2、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3、裁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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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向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是的。仲裁实行最终裁决制度。最终裁决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和裁决结束,具有最终裁决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一纠纷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工伤纠纷仲裁是否一裁终局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未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问题发生争议的,能否一裁终局分如下情形: 其一、因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的争议属于一裁终局。 其二、对于工伤待遇的纠纷:工伤医疗费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是一裁终局;其他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不属于一裁终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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