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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公证的关系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
1、存在有效期的,一般情况下有效期是永久的,因为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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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1、证明遗嘱,200元,上门办证的加收10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20元,按约定保管年限预收; 3、证明清点遗产,每宗收费400元,遗产保管按实际费用计收; 4、确认境外遗嘱效力,800元。
以前者为准,因为前者是双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合同,如果前者生效,则在相对人即你父亲与与之签协议的子女间成立一种民事合同关系,而后者遗嘱只是你父亲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你父亲在作出遗嘱时应受到前面所签订合同的约束,立遗嘱人只能就自己的财产作出遗嘱规定,而无权对已经通过协议给了别人的财产在遗嘱中再次作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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