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单位上诉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对申请撤去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驳回请求后,中级法院裁决为终审裁决。【2】中级法院的...
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仲裁裁决协议书上约定的期限已过后执行。 2、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同的劳动仲裁内容有不同的生效时间。行政诉讼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作出时就生效。所以行政诉讼判决生效时间是:一审判决书过了上诉期双方没有上诉就生效,二审判决作出时就立刻生效。
有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562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9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