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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可以要求过户,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
房地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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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其他6个人,在2000年-2004年间分别从乙方购买二手房一套,期间我们付清房款后,房子全都已交付使用,但是乙方在房子交付后,就故意躲避不办理过户手续,我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在2012年10月提起了诉讼,2013年1月一审我们胜诉,乙方提请上诉,2013年5月16日终审维持原判。但是2013年6月5日乙方恶意将上述6套房产抵押给银行,到期不还,银行起诉乙方,而法院判决银行胜诉。要扣押房产,根据《抵押法》第37条的规定,我认为银行与乙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并且银行有审查抵押物的义务,我可以这样认为这是乙方与银行串通的恶意抵押,其目的是转移财产。这是否是法官在没有进行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判的葫芦案。我该怎么办?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有房地产证的,可以在房屋管理部门正常转让。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搬迁协议的,只能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交易,房地产证出来后才能进行真正的转让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分配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房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审判实践中,诉讼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般只对原审诉讼请求有关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是,往往有案件当事人因为一审时的粗心或者诉讼过程中的情况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表面上看是诉讼请求的变更,实际上是提出了一项新的诉讼请求,对此如果二审迳行审理、裁判,可能会违背两审终审的原则。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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