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每周工作六天是否算加班要根据情况确定: 1、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不算加班; 2、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算加班。 ...
每周工作六天是否算加班要根据情况确定: 1、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不算加班; 2、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算加班。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周工作6天,没有违反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36条、第39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了企业可以实行的“工时制度”,包括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和其他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8条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对此,原劳动部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第一条中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是计算加班加点时间的法定基准。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第九条明确规定:“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加班加点时间。” 由此可见,除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外,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每日不超过8小时”作为计算延长工作时间的基准;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时间,应当以“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作为计算休息日加班时间的基准。而不仅仅看每周上几天班,应该以每天上班的时间与每周上班的天数相结合来看。
星期六上班不一定算是加班的。理由如下: 1、对于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并不是全国统一规定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具体的工作时间要看所在单位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工作不超过五天、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的工作制度就是合法的。 例如:如果根据单位正常安排,该岗位是周二至周六上班,周日、周一休息的,则周六上班不属于加班;如果周六是休息日上班的,则属于加班,单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2、如果是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在周六上班也不属于加班,只要在一个综合的工时考核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就是合法的;对于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 011 elephant0308 LV.16推荐于-09-22 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所以,周六上班是允许的,但要算加班,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只要是按月支付工资,即便延迟数天并不违法。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月支付工资,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8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