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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时间,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一日折抵一日。 没有超...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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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从什么时间算起这个问题法律有明确的界定,一、《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于8月1日入所执行,则应当在8月6日出所。”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之规定。
拘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具体的拘留时间与其所触犯的法律有关,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2.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长15天。 3.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最长时间为15天。通常治安拘留,一般为1至15天,合并执行不超过20天。拓展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关于行政拘留5天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的回答为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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