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申诉材料应迅速审查,认为需要复查的,由承办人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复查。对批准复查的申诉案件,应当...
对不予立案或不复查的控告申诉案,应将不立案、不复查的原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控告申诉人。控告申诉人如果不服,可予以复议。对决定转出的应将转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依靠群众,对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三)坚持事实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四)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制。(五)把来信来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或协助查办以下案件:(一)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二)刑满释放人员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三)不服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复查处理的申诉案件和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提请办理的案件;(四)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五)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重要控告、申诉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思想是,通过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查办控告申诉案件,了解执行政策、法律情况,提供犯罪案件线索,惩罚犯罪,纠正冤假错案,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97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