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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审问原告和被告过程: 1、依次为当事人陈述;作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出示;鉴定结论的宣读;勘验笔录的宣读。 2、期间当事...
原告为受到交通事故损害的受害方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交通事故纠纷发生后,应当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被告: 1、驾驶员; 2、登记车主; 3、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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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审问原告和被告过程:1、依次为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出示;鉴定结论的宣读;勘验笔录的宣读。2、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经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检查人提要求重新鉴定或检查。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依次进行。依次为原告发言的被告发言和答辩的第三者发言或答辩的各方面相互讨论。4、审判长征询问各方的最后意见。开庭期间可因法定事由而使案件延期审理。
1、应当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采取实质性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核认定。当然,采取实质性审查的方式是指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进行判断,而不是要法官于事实不明的情况下代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对原告证据材料的审核应当严格遵循《证据规定》中关于证据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的规定,当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使法官认为其诉讼请求是正当的,法庭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2、缺席审理毕竟不同于对出席审理。当缺席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交任何诉讼材料时,法官仅就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这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值得怀疑。事实上在通常情况下,原告起诉时向法庭提供证据材料肯定会考虑到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在法官不能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又没有被告的质证意见或诉讼材料作为参考时,其对原告的证据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效果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尚有疑问。1、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3、《证据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一种,其实原告和被告没有根本区别,只是先到起诉的就是原告,应诉的就成了被告。起诉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起诉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也证据,否则法院就不会支持,被告反驳也需要证据,否则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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