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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7条的规定,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诉讼费的条件是:(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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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受理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才给予立案,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今天就给大家列举能够减、免、缓诉讼费的情况。 方法/步骤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3、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4、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5、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6、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7、因见义勇为或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8、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 9、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10、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二、减免缓交诉讼费,立案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减免诉讼费的原因、理由等。 2、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比如残疾证、民政局或者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 三、生活中最常遇到的减免诉讼费的情况。 1、残疾人进行诉讼。残疾人进行诉讼出具残疾证,提交减免缓申请书,应当减免诉讼费。 2、农民工追索工资的诉讼。 3、享受低保、农村“五保户”人员诉讼 注意事项 立案时已经缴纳了诉讼费,但是符合减免诉讼费的情形的,可以向承办案件的法官申请,报庭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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