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当怎么处理啊

2021-10-20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的死亡: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即构成交通事故罪,必须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罪释义: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受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受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交通运输事故后逃跑或有其他特殊恶劣情况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逃跑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对交通事故罪的司法解释: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二)死亡3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在交通事故中一人以上受重伤,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毒开车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汽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知道是无牌照或废弃的汽车开车。(五)严重超载驾驶。(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交通事故后逃跑是指行为者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和第二项第一项(1)至(5)规定的情况之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跑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四条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属于有其他特殊情况,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