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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工伤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任何工伤费用,对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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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超过工伤认定的补救措施:1、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律师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年的期限在法律上属于拒绝期,即属于不可变期,不会因任何时候而中断或重新计算。工伤职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也将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将完全丧失。因此,律师提醒广大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坚决避免在权利上睡觉,以免通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失去救济权。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可以直接人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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