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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成因有很多,如下:大量闲散资金诱发民间借贷;资金供求失衡助长民间借贷;信贷政策紧缩推动民间借贷,不少资金在银行沉淀,另一方面急需用...
有关民间借贷纠纷形成的原因,或者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诚信缺失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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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解读:该条的意义不在于何种类型适用本规定,而在于何种类型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间借贷在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缓解了资金供需矛盾,进一步打破了正规金融企业的国家垄断,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培育,有利于我国多种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民间贷款长期处于地下,处于合法和非法的边缘地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制,政府监督体制的脆弱性,国家政策对民间贷款的不平等处理,人们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市场防范意识和自身存在的问题等,民间贷款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影响国家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2、政府监督方面。3、国家政策方面。4、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方面。5、民间借贷自身方面。6、法院审判实践方面。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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