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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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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员工怀孕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出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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