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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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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2.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需要补缴收益是合理的。 3.《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申请人买下经济适用住房时,原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65平方米的部分,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买下;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格买下。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只能买下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买下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不得申购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和产权登记 一、买下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必须按限定解决交易手续、交纳有关税费,并进行产权登记,房地产权证上应当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自发放《房地产权证》之日起计量。 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买下部分应该按照届时上市成交价格与当时买下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向政府补缴收益。 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集资建房事项的预售准许文件,作为解决《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的要件。 五、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房地产权证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住宅发展中心确认的名单解决房地产权证;集资建房事项根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具的准许文件解决房地产权证,建设单位违规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解决房地产权证。
2015年,在青岛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经适房的交易?看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经适房满5年即可上市交易交易需补交差价的50%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已满5年不上市交易的,暂不需缴纳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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